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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题

海南关于禁止销售无证非法生产的预包装食品的公告

副标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3-03-15 09:19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告(2015年第1号)

关于禁止销售无证非法

生产的预包装食品的公告

  今年5月,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海口地区部分超市、批发市场和学校周边食品店等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预包装食品进行了检查,发现下列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属伪造、被注销或已过期,经与标示产地的监管部门核实,确认为无证非法生产的产品。特此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全省各食品经营单位对被公告的预包装食品立即下架,并不得再购进销售。对违反规定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对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二、请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食用被公告的食品,尤其是中、小学生家长,要劝导孩子不购买、不食用被公告的食品。已购买的消费者,可凭销售小票和外包装要求商户退还货款,商户不得拒绝。

  三、请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一旦发现有继续经营被公告食品的商户,立即拔打12331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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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录入:蒙奇奇 责任编辑:刘思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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