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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被罚款 1.5 万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金融界

更新时间:2024-09-20 12:04

近日,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因发现该小区位于西门紧邻地下车库右侧车道存在占用消防车道违法行为,私家车停靠在消防车通道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被哈尔滨市松北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和《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给予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 年 8 月 12 日,哈尔滨市松北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孟新博、杨滨对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下属物业公司恒大绿洲物业服务中心管理的位于松北区中源大道 99 号松北区恒大绿洲小区现场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该小区位于西门紧邻地下车库右侧车道存在占用消防车道违法行为,私家车停靠在消防车通道上,该举报内容情况属实。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4】第 7229 号)一份、《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哈松消即字【2023】第 7416 号)一份、询问笔录两份、现场隐患照片等证据证实。

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构成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和《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之规定,呈请给予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罚款人民币1万5000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571948380N
法定代表人易冬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哈松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5号
违法行为类型占用消防车通道
违法事实发现该小区位于西门紧邻地下车库右侧车道存在占用消防车道违法行为, 私家车停靠在消防车通道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 规定。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2024 年 8 月 12 日 ,哈尔滨市松北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孟新博、杨滨对 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下属物业公司恒大绿洲物业服务中心管理的位于 松北区中源大道 99 号松北区恒大绿洲小区现场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该小区位 于西门紧邻地下车库右侧车道存在占用消防车道违法行为,私家车停靠在消防车 通道上,占用消防车通道一处,该举报内容情况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第十二条,按照《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参照表》编号 002-5 表格,该违法行为属于较轻情形。 以上事实有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4】第 7229 号)一份、《责令立即改 正通 知书》(哈松消即字【2023】第 7416 号)一份、询问笔录两份、现场隐患照 片等证据证实。 综上所述,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存在的占用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 车通行的消防违法行为,属较轻情形,依据《中华人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 一款第五项和《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之规定,呈请给予金 碧物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
罚款金额(万元)1.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09-19
处罚有效期2024-09-25
公示截止期2027-09-19
处罚机关哈尔滨市松北区消防救援大队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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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录入:蒙奇奇 责任编辑:刘思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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