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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通河农商银行因6项违法被罚88.8万元,时任行长连带受罚2.5万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金融界

更新时间:2025-07-25 13:43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显示,黑龙江通河农村商业银行因存在6项违法行为被罚:包括违反金融统计、账户管理、条码支付管理、金融科技管理、征信管理规定,以及未按要求报送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据此该行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及88.8万元罚款。时任行长张某对其中“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2.5万元。

与此同时,该行旗下多家支行也因违规受罚:通河支行因违反账户管理及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被警告并罚款2.35万元;凤山支行、清河支行均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分别被警告并罚款5000元、1万元。

资料显示,黑龙江通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1月27日,注册地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通河镇中央大街,其前身为通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7年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注册资本1.5亿元,法定代表人于2024年2月变更为马洪微。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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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录入:蒙奇奇 责任编辑:刘思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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