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页面
滚动推荐
中国邮政银行
梅女士投诉哈尔滨供热集团
投诉时间:2019/12/02 19:44:03
投诉者姓名:
投诉人电话: 136********
被投诉单位: 哈尔滨供热集团第四运营部
投诉主题: 梅女士投诉哈尔滨供热集团
被投诉人姓名:
被投诉人电话:
投诉类别: 其他
投诉内容: 我是2017年从禧年开发公司购买了哈尔滨红军1号一套39楼住宅,因当年没入住,我也就忘了交包烧费的事,今年装修完后准备入住,几天前我去交包烧费,哈尔滨供热集团第四运营部工作人员告诉我说交不了,也开不了栓,因为开发商从2014年至2017年的包烧费没有交,你得把开发商欠的钱补上才能交费开栓。我很纳闷:开发商欠你包烧费和我有什么关系,凭什么我要给补上?对方说没办法,要不你就告吧。我就给哈尔滨市长热线打电话,供热公司此时变了说法,他们在给市长热线的回复变成了:开发商没有将此户给我公司建账,属于物业开发商自管房屋,我公司没有交接手续无法建账收费。据我了解,36楼的居民也是新住户,就没遇到这种情况,为什么供热公司让我给开发商买单?
投诉人诉求: 立即开栓、允许交费。
黑龙江消费网拨打了哈尔滨供热集团投诉电话,哈尔滨热力有限公司第四运营部赵先生回复:1、开发商在移交供热信息时并不包括39层这户居民,不属于我们的供热用户,处在停热状态;2、这处产权处于欠费状态,用户购买时应与开发商确定供热情况,解决所欠供热费后才能在我这建户。如果用户坚持要建立供热信息,需要提供购房合同、产权证、身份证等材料,我们要在这户房产上标注:2014年至2017年欠费,是由开发公司造成,另外一个情况也要告知用户,因39栋是全面冷山,左右都没有住户,单独供热不能保证供热效果。所以说,我们可以给她供热,在前期与我们工作人员沟通时可能出现了误解导致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