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马肉冒充驴肉并非小事 背后隐藏食品安全风险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孟刚)近期,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使用马肉冒充驴肉的违法案件,部分经营者被依法判刑。以马肉冒充驴肉,此类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行为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治理?消费者又该如何辨别?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多地查处马肉冒充驴肉案件
近期,河南、北京、天津、陕西等多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使用马肉冒充驴肉的违法行为,涉案金额高达百万元。
10月21日,河南省公布了第五批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其中两起涉及驴肉馆销售掺杂掺假驴肉。
今年4月10日,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对某驴肉火烧店销售的卤驴肉进行抽检,检测出马源性成分。经查,该店自2024年至2025年4月期间,多次购进马肉共计50余万元,并以“驴肉”名义对外销售。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该案已于5月23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此外,今年3月25日,沁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对某驴肉馆进行检查,抽检发现其销售的驴肉及肉制品中含有马源性成分。经查,该店于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期间购进马肉397.4公斤,加工成熟肉后冒充驴肉销售,违法所得16729.6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马肉5.98公斤、罚没款3.67万元的行政处罚。
另有经营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判处罚金及惩罚性赔偿。例如,有消费者对在饭店享用的“驴肉火烧”存疑,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投诉。2024年3月16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对该饭店销售的驴肉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含有马源性成分,未检出驴源成分。该饭店因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销售记录等相关凭证被行政处罚。经查,供货商张某在供货过程中存在偷梁换柱行为。2024年9月23日,该案移送石景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该院通报北京首例食品安全领域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已判决生效,张某因用马肉冒充驴肉向饭店供货,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同时,张某与涉案饭店连带支付惩罚性赔偿金80万余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今年上半年,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各地于2025年4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重点排查烧烤店、火锅店等餐饮服务主体,打击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预制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等行为。今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检查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156万家次。
以北京为例,10月21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报数据显示,执法部门围绕肉制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对马肉冒充驴肉、合成肉冒充原切肉等8个小切口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肉制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主体及网络交易2万家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规信息347条,行政执法立案144件,办理行刑衔接和反向行刑衔接案件5起。
此外,截至今年7月,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累计立案查处相关违法案件142件,查获假劣肉制品4658公斤,罚没款38.25万元。
掺杂掺假行为危害严重
据记者了解,马肉批发价通常仅为驴肉的一半,用马肉冒充驴肉不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更直接威胁公众健康,是市场监管部门打击的重点。
记者梳理发现,在已查处的“马肉冒充驴肉”案件中,多数同时存在“经营未经检疫肉类”的违法行为,二者共同构成重大食品安全风险。
例如,在上述北京案例中,张某未向饭店提供检疫合格证明,饭店亦未查验张某提供生肉的检疫合格证明、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所售肉类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双方行为均违反《食品安全法》中关于禁止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规定。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朱毅指出,未经检疫的掺杂肉类是潜在的“生化炸弹”,其危害远超一般食品安全问题。非法原料肉往往来自未经检疫、未经监管的渠道,兽药残留、寄生虫、致病菌等风险处于失控状态,破坏了食品可追溯体系,是对公共安全系统的直接挑战。
北京红飒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黄启瑞表示,在司法实践中,肉制品掺杂掺假不再被视为简单的“商业欺诈”,而是被定性为严重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专家普遍支持适用《食品安全法》中的“终身禁业”条款,并强调“行刑衔接”,一旦达到立案标准,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此类行为不仅挑战社会道德底线,还会引发广泛的社会焦虑和不信任,损害社会诚信体系。
应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
此类违法行为隐蔽性强,熟食加工等环节的操作还会加大证据获取难度,给监管带来挑战。
据供货商张某供述:“马肉和驴肉都是紫红色,马肉纤维较粗,驴肉纤维细点。驴肉脂肪大部分是白色的,马肉脂肪是黄色的,味道没什么特殊。”
黄启瑞表示,应对马肉冒充驴肉等肉制品掺杂掺假问题,需构建从源头到餐桌的全链条治理体系:强化源头监管与溯源体系,利用DNA检测等技术手段进行常态化抽检;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大幅提高违法成本,让造假者“倾家荡产”、终身出局;行业协会应牵头建立行业自律标准和可追溯机制,鼓励企业主动“亮证经营”。
黄启瑞提醒消费者,应提升鉴别能力,选择正规渠道,对价格异常低廉的产品保持警惕,主动索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这是维权的重要凭证。一旦发现可疑产品,立即拨打12315举报,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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