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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报名启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

更新时间:2026-09-02 14:35

为全面落实国家“十五五”规划相关部署,贯彻中国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的通知》精神,稳步推进全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地,有效履行消法赋予消协组织的公益性职责,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将于2026年9月15日—10月15日开展“3·15金秋购物节”(以下简称“购物节”)公益活动。

 

本次购物节活动以秉持公益、质量优先、消协倡导、经营主体自愿为指导原则,紧扣202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提升消费品质”,不收取经营主体费用,以“诚信好、质量好、性价比好、购物体验好、售后服务好、投诉处理好”为特色,打造消费者放心、可信的消费场景。

一、活动名称

“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

二、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随报随审。

三、活动时间

2026年9月15日—10月15日,共计31天。

四、经营主体权益

(一)活动期间,参与经营主体免费获得活动专属标识及海报使用权,依托黑龙江省消协、主流媒体等全域宣传,线上线下联动造势,为经营主体精准引流。

(二)活动表现优秀的经营主体,将作为典型推广助力经营主体长期品牌建设。

(三)活动全程公益免费,不向经营主体收取任何费用。

(四)指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有效减少消费纠纷和舆情风险。

五、报名条件

一是参加活动的商品自2025年以来,没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没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舆情。二是对于“消费查”入驻商家、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全国消协智慧 315”投诉平台的和解企业以及参加过2025年“3·15金秋购物节”的经营者,予以优先考虑。三是参与活动的商品原则上应规范使用商品条码,确保商品来源可溯、信息可查。

六、报名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1)

(二)承诺书(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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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重要承诺与监督说明

(一)所有参与经营主体签署经营承诺书,承诺不虚假宣传、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畅通投诉渠道,优惠内容需清晰无歧义,若出现歧义,将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原则进行解释。

(二)活动专属标识及海报可在经营主体官网、电商页面、线下门店、活动现场使用,禁止印在商品实物、包装及衍生品上,2026年10月16日0时起不再用于商业促销。

(三)对出现轻微违规、未按承诺履约的经营主体,消协将进行约谈提醒,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拒不配合整改的,直接取消本次活动参与资格;存在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造成不良社会舆情的,将公开曝光,同时永久取消经营主体参与消协各类公益活动的资格;涉嫌违法违规的,直接移送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依法查处,情节极其恶劣的,消协组织将支持消费者起诉或发起公益诉讼。

八、联系方式

(一)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

(二)咨询电话:0451-84678315

(三)报送邮箱:wsg573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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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录入:蒙奇奇 责任编辑:刘思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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