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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鹿公司电动自行车“裸车”出售引纠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更新时间:2024-06-04 10:27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刘传江)电动自行车是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为提升产品质量,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电动自行车被列为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其中蓄电池是电动自行车的重要部件,只有与车身等一体通过认证才算出厂销售的合格产品。最近,有消费者反映,河北骏鹿电动车科技公司(以下简称骏鹿公司)将自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裸车”出售给网络经销商,任由经销商自行配备电池。市场监管部门认为,销售不配置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已构成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行为。 

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消费者陈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3·15消费者之声全媒体互动平台反映,2023年8月她在某电商平台的“沐兰米旗舰店”看中一款折叠电动自行车,标价2268元、优惠价1587元,“续航80公里、假一赔十”的宣传令她很是心动,于是付款购买。收到货后,陈女士每天骑车上下班,并未在意续航里程。入冬后,陈女士将电动自行车搁置,直到今年4月又开始使用。令她没想到的是,一次外出期间,标称续航8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跑了20多公里就突然没电了,只能推车回家。陈女士告诉记者,这种情况已经发生过两次。 

旗舰店宣称续航80公里、假一赔十。资料图片

“宣称续航80公里,实际却连一半里程都跑不到,这不是弄虚作假吗?” 当陈女士联系“沐兰米旗舰店”讨要说法时,发现这家店已经没了踪迹。陈女士联系电商平台客服,对方表示无法联系到店家,可以给陈女士提供500元购物券自行在平台购买新电池。陈女士对此不认可。她认为500元根本买不到新的合格的电池,也无法保证电池的真伪和安全性。随后,电商平台向陈女士提供了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骏鹿公司售后人员王先生的联系方式。 

此时,陈女士才弄清楚这辆电动自行车的“身份”。王先生告诉陈女士,骏鹿公司只提供给“沐兰米旗舰店”不带电池的“裸车”,电池由店家自配,若电动自行车出现问题公司可以解决,但无法换电池。陈女士向王先生提供了该车配置的电池参数后,对方回复称“电池是20安的,不可能跑80公里”。王先生还称,网上标价几百元的电池很多是翻新的,确实不安全,如果陈女士需要续航80公里的电池,公司可以定制,费用约1300元。陈女士拒绝接受骏鹿公司的解决方案。

得知骏鹿公司将“裸车”出售给商家后,陈女士仔细查看电动自行车发现,车上的电池根本不是由产品合格证上标注的厂家所生产。“这样的电动自行车谁敢骑?还承诺假一赔十?”陈女士质疑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 

记者致电骏鹿公司售后人员王先生,就骏鹿公司与“沐兰米旗舰店”的关系,是否知道电池来路等进行采访。王先生拒绝回答,表示需要了解陈女士的情况后回复记者,此后便杳无音信。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显示,陈女士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于2022年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项目包括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认证证书上标注的认证模式为:型式实验+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获证后监督上述产品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电动自行车》要求。记者从该车产品合格证上看到,标注电池生产厂家为东莞市锂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型号为HW-48V6AH,电池容量为6AH/288WH。而该电动自行车实际配置的电池由广东惠州一家能源公司生产,电池型号为RQTB-48-20。 

电动自行车实际配置的电池生产厂家与产品合格证上标注的厂家不一致。资料图片

就骏鹿公司向经销商出售“裸车”的行为,记者从黑龙江省及哈尔滨市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电动自行车为强制性认证目录产品,车上的蓄电池是重要零部件,其安全性需要通过检验和认证,必须按照认证目录要求整车出售,销售不配置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已构成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行为。 

另据记者了解,个别商家为降低成本,选用较便宜的非原厂电池代替原厂配套的电池,容易破坏整车电气线路的安全性能,引发车辆线路过载、短路等故障。据《广州日报》报道,2023年9月,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管局查获一起非法改装、不配蓄电池非法销售电动自行车“裸车”案,车行被罚款7.4万元。 

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非法销售电动车“裸车”案。资料图片

陈女士认为,生产企业将不带原厂电池的“裸车”出售给经销商,车上配置的电池来路不明,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应为此承担责任,向骏鹿公司提出退车。5月27日,陈女士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骏鹿公司已联系经销商“沐兰米旗舰店”退车,目前双方正在协商退车路径。 

记者手记:

电动自行车为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实际产品必须符合出厂合格证上的参数和配置要求。随车配置的蓄电池是电动自行车的重要部件,更需要检测认证以确保安全性,也只有随车出售才是合法合规的。没了蓄电池,何来电动自行车。有着多年电动自行车生产经验的骏鹿公司将“裸车”出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配上“身份”存疑的电池出售给消费者的做法,令人无法接受。至于骏鹿公司与销售方“沐兰米旗舰店”到底是销售代理关系还是厂家自营店,企业不作答,我们也就无从得知。但无论是何种关系,生产企业将“裸车”提供给销售商,既给不法人员以次充好、以假乱真非法谋利提供了机会,也给消费者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就消费者关心的诸多问题,记者数次拨打厂家人员电话,对方或不接听、或不作答,是明知自己做错了无法面对,还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无视?

当下,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正严查电动自行车市场非法改装、不配蓄电池销售等违法行为。治标更要治本,要扎紧生产企业这个源头“篱笆”,从源头上治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杜绝非法生产、销售行为,避免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车辆流入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刘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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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录入:蒙奇奇 责任编辑:刘思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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